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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部署在全國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。
  《意見》提出,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工作目標是,到2015年底,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規劃工作,並率先完成通客運班線、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約3萬公里農村公路的安全隱患治理。到2017年底,全面完成急彎陡坡、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約6.5萬公里的安全隱患治理。到2020年底,基本實現鄉道及以上行政等級公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明顯改善,公路安全防護水平顯著提高,公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。
  《意見》要求,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現有公路安全隱患。抓緊制定《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實施技術指南》。2015年6月底前,各地區要摸清公路安全隱患底數,建立隱患基礎台賬。按照嚴重程度區分輕重緩急,實行省、市、縣三級政府掛牌督辦制度,逐一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,明確治理時限。對隱患整治不到位的農村公路,不得開通客運班線和校車;已開通的,在隱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對線路進行調整;因客觀條件無法調整的,應當暫停營運。二是要嚴格規範公路工程安全設施建設。修訂完善公路安全設施標準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保障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建設投資,確保新建農村公路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。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充分考慮安全設施建設,切實做到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使用。三是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力度。經營性收費公路的安全設施完善資金由收費企業承擔。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安全設施完善資金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保障。各地區、各有關部門要引導和鼓勵汽車製造、公路建設和公路運輸、保險等相關行業企業積极參与公路安全設施建設,按照相關規定和市場化原則探索引入保險資金,拓寬公路安全設施建設資金來源渠道。四是要大力推進公路安全綜合治理。積極推動新技術和信息化手段的應用,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情況監測。嚴厲打擊非法生產、非法改裝車輛的行為。加快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、交通違法信息、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機制,設立駕駛人“黑名單”制度。
  《意見》明確,各省(區、市)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工作負總責,並將該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,納入政府績效考核。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或者安全隱患整治不符合要求,並由此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,要嚴格開展責任倒查,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  (原標題:國務院:設立駕駛人“黑名單”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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